協會新聞 |
關于田徑等項目一級裁判員審批及裁判員管理工作轉移至相關協會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12-21
各地級以上市體育行政部門、各省級單項體育協會: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根據《廣東省體育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公告(競技體育項目一級裁判員審批及裁判員管理)》(粵體競中〔2017〕28號)相關要求,經研究,將田徑、游泳等26個單項的一級裁判員審批及裁判員管理工作職能轉移至廣東省田徑協會、廣東省游泳協會等19個省級單項體育協會,具體內容如下: 一、轉移的行政審批事項 (一)承接單位:廣東省田徑協會、廣東省游泳協會等19個省級單項體育協會(詳細轉移名單請見附件) (二)承接內容: 1.田徑、游泳等26個項目一級裁判員的審批工作; 2.田徑、游泳等26個項目裁判員管理工作; 二、有關要求 (一)承接單位需依照國家體育總局21號令《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辦法》、《廣東省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廣東省體育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公告(競技體育項目一級裁判員審批及裁判員管理)》等相關文件,負責上述承接內容的執行; (二)承接單位相關項目的一級裁判員審批及裁判員管理工作,需接受省體育局的監管,接受全國各單項體育協會的業務指導; (三)各相關單位請積極配合此項工作的開展。
廣東省體育局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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